在《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一書裏,實然作者也未能清楚道出「吃狗肉」與「文明」之間的關係。有關這個議題,人言人殊,不能簡單從某一角度或三言兩語可得出結論。故此,我也嘗試深層次探討這個猶如「燙手山芋」的話題。
在討論前,我們是否要為「動物皆平等」方向想想。極多人喜歡用「素食」扯上關係,既然吃豬、牛、羊、雞是肉,為何「吃狗肉」就要強烈譴責?實然,從物理學的角度,其他動物、植物,甚至微生物的生命要混為一談,理論上是平等。
美國的調查顯示,世界仍有八大國家喜歡吃狗肉,美國的夏威夷州有大量報告指出,由於州法律滯後,不少的基層人士都愛吃貓狗,其餘的國家包括越南、瑞士、塔希提島、中國、墨西哥、韓國及北極圈附近地區。
上述的八個國家吃狗的原因都不外乎兩種,其一為環境使然,例如瑞士近阿爾卑斯山脈、塔希提島及北極圈附近,這三個地方均不易得到肉食,吃肉也是為了保暖的原箇;至於其餘的地區,吃狗肉乃屬傳統習俗,例如越南北部認為過年後吃狗肉會帶來好運,中國內部些省份自古以來一直視狗為食物之一。
從歷史流程看,大多數人之所以作出譴責,都是最近百多年來受西方文化影響,加上人的「同理心」兩者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