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收養了狗隻作為寵物,近日不斷反思到一個問題──何以雞、鴨、鵝、豬或老鼠的性命比貓狗還要低下,人類到底對動物的道德界定是怎樣劃分?
以往,在吃肉的時候都沒有想過此類問題,如此一來,又值得我們深思這個問題。恰巧,尋找這方面資訊同時,世界另一端又有人與我有著同一疑惑。《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難題》是一本類似《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有著同樣意義的書籍,即人類在道德判斷及選擇上出現許多的矛盾或似是而非的悖論;譬如說,鬥雞與吃雞肉對比,大多數人都認為鬥雞是殘忍,把生命視為遊戲競賽是不道德,但咀裏啃著的麥樂雞、肯德基多汁的雞腿或大塊雞排時,到底又是不是殘忍非常?有否受到良心的責備呢?
如今一比,自此以後在啃肉類時都會想想動物被割脖生劏時的慘狀。
至於寵物,狗罐頭經常標榜以鮮鴨、雞或鹿等吸引消費者購物,何以狗的地位會被其他動物為高?這也是我們歧視內地人吃狗時,被他們痛斥的一個道理,他們認為吃雞鴨鵝既然天經地義,衛道之士何以認為貓狗的命比其他動物更高?而且,人類每年特意配種數以百萬的老鼠作為實驗,科學家如此崇高地位的人也如此,何以將吃狗看作不文明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