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禮失求諸野?

近日在Youtube裏熱播的一條短片,是女嬰被車反覆輾過的片段,觸目驚心!

不懂的怎樣用筆墨去形容心中那種不安,完全不明所以怎麼能在這個國家裏生活,就是連人生的基本保障都欠奉;而途人,除了冷眼旁觀之流,仍是有熱心人,可是,不站出來的原因並不是他們沒有感覺,而是因為只要一旦伸出援手,罪名就會落在頭上,一大堆麻煩隨之而來,事不關己,還是不用勞心吧,總有警察或其他人會幫忙!

每當聽到一些內地朋友說這只是冰山一角的案例,十分疑惑,每每發生這些事情就是在重點城市或鬧市之中,倘若是農村社會,那根本連報道的機會也沒有。又說,這是沒有受過教育的人才會做的禽獸行為,我不知道到底要受多少教育才會懂得生命的可貴,正因為交通意外導致他人死亡比傷害人的罰款為輕,那就情願賠上一筆過款項比賠上一個無底深潭的費用問題,就可以輕易奪取他人性命,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邏輯?如果金錢或刑罰是考慮的一切,那麼曾否受過高等教育是否重要?再者,明知已聽到嬰兒的哭聲,故意的多次反覆輾過,那不是謀殺是甚麼?強國去介定「意外」及「故意」的界線即使劃得清楚不過,下次仍然會有司機利用這漏動去「故意地」造成「意外死亡」。

有人認為需要對交通意外加重刑罪,看來還是不必,人的良知如果毫不存在,那再重的刑罪都是沒用。禮失求諸野?對不起,政府沒有,民間更加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