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蘋果魅力 (下)


說到蘋果產物,最大的啟發實然來自於簡單的設計。

還記得IPhone未出現前,手提電話強調的口號都是「個人化」,即使用上同一款型號,都要用換殼,或加強軟件功能去突顯個人性格,因此功能趨向越來越多。

可是,喬布斯告訴你,我們需要的,只是簡單不過的幾個功能,而且也會馴服於制服式的單一設計。

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概念,我們穿衣,都要突顯個人性格,幾乎甚麼東西都要與別不同,那就是唯獨一個喬布斯的手電是不同嗎?

至於Mac Book,選擇的人一般都是說外型美觀、夠薄或Mac系統不易中毒等理由,然而,這似乎又不是實際的原因,相比起外型或系統等問題,眼見又有其他品牌能夠匹敵。因此,不論怎樣,永遠也想不出蘋果的魅力到底為何,卻又得到大眾垂青。

如今「神人」已去,誠如蘋果的公佈所言,未來的四年內還會見到喬布斯所遺留下的創意產品,至於日後的創意重擔,則會落在去年獲《財富》雜誌評為「全球最出色設計師」艾夫(Jonathan Ive)身上,蘋果的未能能否繼續一哥地位確是未知之數。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艾夫也自認欠缺行銷技巧,並未能做到喬布斯般八面玲瓏。

俗語云:「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對於蘋果而言,與其步喬布斯的後塵,不如另覓一片天空,闖開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