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的士夠「格」

有時候,我總覺得澳門人幸福非常,很多人也不知民間疾苦。

即使連一些服務行業,好像已忘記了自己的責任。或許,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甚麼的「責任」,因為give and take之間經已失衡。

澳門政府在歌頌每年的旅遊稅收之際,何以對許多的配套不足充耳不聞?簡單的以的士為例,態度惡劣不止是對客人邪眼藐視,有的更是回以粗言穢語,不少還說只會接載單身男士,亦只有他們才能為司機帶來「桑拿浴」等額外回佣,一次接載就能賺上數百元之多;至於其他客人,近的不去,遠的不方便吃飯不去,往氹仔後又未必有客人能返回澳門,油價高企,影響交班之餘又未必能回本;拿著餸菜的主婦又怕弄髒車廂又不去.......總之,挑一個客人比挑選老婆還來得嚴謹,甚麼都不是味兒。

這種情況,相信澳門政府或不少市民也是「雞吃放光蟲」,感覺無奈,似乎又是無可改變的一個現實。有的人說,報警是唯一的解決方法。是的,你要在車上強硬的要求前往就近的差館,他不能不去,落車後他又逃之夭夭,即使搜集到齊全的罪證,司法制度又能除去該的士牌照嗎?又或是可以褫奪該司機的執照嗎?我很懷疑,親身經歷,但根本也不見任何成效!

朋友說,買車,學車,自駕就沒有問題吧!可是,不要忘記,如今有車實然也等於沒車,許多地方根本沒有車位提供,要在某一地方吃個飯,車還是要泊到老遠,到飯店之際滿身臭汗。至少,不像高官們,隨時有政府車位供給,司機們也是澳門的一份子,今天有型有格的罵人,他朝君體也相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