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文藝是甚麼?

文藝是甚麼?我相信這是一個令許多作家不明所以的問題,否則港、澳的文壇不會出現現在的局面。

在歎詠風花雪月、報導新聞或議論事件之際,文壇中這班人到底明白自己在寫甚麼?是否忠於情感及作客觀持平的態度去報導嗎?當然,我不是專家,妄語也只為一點感慨!

「文學藝術」的確沒甚麼看得見的用處。至少不能當飯吃,又不能讓人大富大貴。但是只要我們還有思考的知覺,還有感情的觸動,還會感到孤獨、落寞,營營役役中不禁會問:「人生的意義到底為何?」這些都是不是物質可以解決的問題,亦只有人類這種富有感情的動物才有這種感覺,文藝能帶給我們的,正正是心靈上的富足和寄托。就如我們喜歡富有意境的歌詞及旋律,喜歡精闢的名人絮語,閱讀合適的文章,又或是看到一套感人的電影,人們都會產生共鳴!即使在最古舊的信史時代,他們都擁有著自己的呢喃韻律或詩歌。

因此,不難理解莎翁對整個歐洲的影響力,也是英國直到現在還引以為傲的一種自豪,支撐著整個民族的尊嚴。作家要為文藝作出貢獻,絕不能當一個被人絭養的妓女,欺瞞情感寫一些埋沒良心的東西,只知道根據自己所知、所信的去看事物,批判事物。指鹿為馬,飽食終日,只為金錢而作奴隸的人,是最沒出息的,不分皂白,不問是非,何以能自稱為「人」?

今天的「文藝」就好像一團口香糖,吃過口裏甜滋滋,像一陣風,不頂用。可是黏到人的衣服上時,要甩也不易,千絲萬縷,永遠留痕。在此,勸勉讀者,「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