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 星期日

網上侵擾的為害

朋友走了,未至言深,但相交一場,亦不免唏噓!

恍然一悟,何以阮玲玉當年為了「人言可畏」,就此了結餘生?一個世紀後的今天,仍然有人會因為「人言可畏」走上絕路,只是轉戰於互聯網,方式不同罷!

以往,在別人背後說三道四,最壞的情況也僅限於在某一特定群體內。如今互聯網發達,不消一會就可把事情發佈至世界任一角落,加上無關痛癢者的嘲笑,連鎖性的謾罵,那種「看不見」的可怖,足以令當事人寢食不安,身心受創。

我不知道,施虐者抱的是甚麼心態。然而,從法律的層面而言,蓄意的緋榜是要負上刑事責任,警方要查找IP又是何其容易之事;就算能逃得過法網,他朝君體也相同,在「大起底」的潮流下別人也可還以顏色,同樣的予以報復。冤冤相報,無聊透頂。一時的看不透,毀掉生命,難道施虐者的「報復」情緒就能得以舒緩?又或是要將敵人迫害至此才會心安?網上侵擾、欺凌,無日無之,法律上能立例再加以執法的,相信只會掛一漏萬,難以涵蓋。能夠做的,還是豁達心胸,一笑置之吧!

在宇宙,「人」的存活實然連一顆塵也不如,「面子」終究算是甚麼?錯了,認了,改過,人生必經也,笑罵由人。匆匆數十載,死,既然是必然,反正也沾上了這渾水,路的盡頭也會相遇,何不藉此讓自己過得快活,過得更有意義?

人生如白駒過隙,世上沒有甚麼過不了的難關,到老之時,回頭看看,紅塵中的恩、怨、情、仇,到頭來也只是笑話,南柯一夢。在此,寄語諸君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