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淺談仇富現象

談到「仇富」現象,理應從「富」一詞作出理解。富者之所以能富,故然讓人羨慕不已,多半也認為,他們能在商場上長袖善舞,必定擁有能人所不能之處。然而,除個人能力外,是否從正當途徑獲得財富也是一個疑問,回歸後,官商勾結的情況沒有退卻之餘,似乎有更進一步的惡化跡象,因此,不難理解「仇富」現象的萌生。

簡單不過的,如果大眾也是處於一個平等的起跑點上的,仇富現象是否仍然存在?因此,大前提是我們那套公平、開放與公正的制度是否真正實行。不說遠的,以香港這個以公平司法制度見稱的地區,也有包金姪女案的出現,坦白說,一而再,再而三的襲警而輕判,對「公義」一詞有否彰顯?如果她是窮人,沒有大法官為舅父,那是不是她該瑯璫入獄?加上youtube、電視等鐵證,還容有遮瞞的空間嗎?

多多少少的,這是一種簡接的鼓勵,鼓勵了這種不公義現象,怎的能使到社會心態能夠平衡?而事實上,李氏家族除了香港的殯儀業沒有涉足外,幾乎甚麼也有沾手,地產故之然是一個襲斷的問題。大學生畢業後,運氣好即使能月入二萬,要買樓房,過較好的生活看來還是遙遙無期,至於低收入家庭,更是不用多談!

李氏力場對香港的影響甚為深遠,三億元的公關工程,是否能洗刷其形象?天曉得。還是著眼於營商手法更為實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