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孔明七條

諸葛孔明為了明辨人才而訂下了選賢與能的明確指示,後人稱為「孔明七條」,相信許多任職人力資源部的人兄都可能未曾聽過。在此,概括地將這七條內容作一簡單介紹。

第一,「問之以是非而觀其志意」即觀察一個人有否遠大志向,在大是大非前有沒有一個清晰的目標;第二,「窮之以詞辯而觀其變」以尖銳的問題與之辯論,口舌便給並不代替擁有邏輯應對複雜多變之問題;第三,「咨之以計謀而觀其識」,向他討教問題,例如請教如何解決當前的經濟危機等問題,從而看出他的個人識見;第四,「告之以禍難而觀其勇」,告訴他未來前景將是荊棘滿途,觀察他對解決問題之決心和勇氣;第五,「醉之以酒而觀其性」,所謂酒後吐真言,平常一本正經的人,宿醉過後卻可能會完全暴露人性軟弱之一面,藉此可觀察其真性情;第六,「臨之而利而觀其廉」,這條精彩之處,在於利用小恩小惠分辨此人是否見利忘義之徒,絕大部份人因為「利之所在」可以出賣身邊任何人或情報消息,這條幾乎是萬試萬靈的金科玉律;最後的第七條是「期之以事而觀其信」,人無信則不立,付託重大事務看他能否履行承諾,如期進行。

在孔明眼中,人才的定義是包括了有志向、應變力、識見、決心勇氣、表裏如一、廉潔及守信之人。千多年前古人已有這種識見,同時是放之四海而皆準之道。現在,眼下的社會經常將奴才當人才之用?本末倒置的社會既可恨、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