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虐畜何價?


鄰埠近日虐畜問題嚴重,打開報章,幾乎每日一至二宗,令人咋舌,而且手法越趨殘忍,淋火油燒狗至重創,刀插幼貓,活生生的用力把貓撻死等等惡行,所謂的罄竹難書,也莫過如此!

小城一年內都會有幾次大型的遊行活動,吸引不少寵物愛好者參與。經常在澳門的大小報章上,都會看到貓主狗主不斷的炮轟政府,主要是為了他們沒對立法的訴求作出回應。以往我一直沒留意,東南亞許多地區早已立法保護動物,甚至正研究推動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調查虐畜事件,相比於澳門,沒有任何條例保障流浪貓狗,使得虐待動物案不暇於香港,極度落後。

其實想深一層,如果立法成立之日將會是澳門賽狗場關門之時。本澳現在已有不少愛護動物的團體已去信澳洲當地,要求不要向澳門賽狗場輸入格力狗作為比賽之用。實然,當狗隻再無利用價值,又或受傷嚴重之際即會馬上進行人道毀滅,毫無人道可言。

我不知道澳門政府該如何權衡這個亞洲唯一具有特色的賽狗博彩活動,到底是他們結業,還是繼續營運?如今看來,這個「話事權」卻旁落在澳洲狗場手中,只要他們不再供應狗隻,也就等於斷了澳門賽狗的後路,觀乎最近某些團體的行動頗為積極,不知能否有短期內收效。

然而,立法並非單一保障動物,文明社會根本不應存在虐畜的行為,因為只有小動物生命得以尊重,人的生命才顯得更有價值,至少,必定要令虐畜兇徒付上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