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喜歡與愛的分野 (上)

「喜歡」與「愛」,許多人都弄不清,兩者間的差異!

可能隨便在Google上打上這些關鍵詞,都會出現一大堆的闡釋或比較,然而,當中的分野相信絕對不是網絡的簡單語句能夠解釋。理性的說法,這是絕對是一種複雜的心理學,潛意識中希望能得到一種完美的愛,包括父母、兄弟、朋友及性滿足,並且永遠無條件的包容且樂於接納。

「喜歡」與「愛」,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喜歡」一個人,是流於表面,二人一起的時光多是甜膩、快活。至於「愛」,就是將所有事情推向極端,整個邏輯思維及行動表現都是以對方為重,其他一切都變得次要,甚至乎犠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很恐怖吧!可是一點都沒有誇大。儘管我不是愛情專家,但我也相信部份的讀者會同意我的說法。男士們,好像大多都從沒想過「喜歡」與「愛」的分別,即使有,都是不沾邊的滿腦子幼稚。可是,每個女子幾乎心中都是清楚,自己在另一半心目中的份量有多重,不要說「赴湯蹈火」如斯嚴重的term,有時就連一些簡單瑣碎事情都不願做。因此,我們不難發現男女間的「離異」已變得尋常不過,兒戲得可能只為一句戲言就哭嚷著說要分開,明天又再輕裝上陣,展開尋覓之旅。

只要想深一層,「夫妻」這個被授予法律責任的關係上,根本沒啥意義。不要誤會他娶你,或你嫁給他就是等於「愛」,社會上建立這一夫一妻制度,誠然只是方便於財產分配、子女身份確認及避免了人倫關係混雜而衍生的經濟成本等問題。與「愛」一詞風馬牛不相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