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頭顱已擱鍘刀上───第二十三條惡法的捲土重來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我絕對深信,澳門的未來是可悲的。

2003年香港「七一遊行」主要的目的便是反對這條惡法的推行。如今眼見香港市民、議員及學者都大呼要求爭取2012雙普選,中央便急急希望重提二十三條惡法,好讓日後可以隨心所欲將我等一眾熱血或「不願舐共」之人「繩之於法」。既然香港對二十三條那麼反感,中央便先以澳門這個小型共匪基地小試牛刀,倘若兩至三年內在澳門都沒有出現大問題的情況下,那便順理成章在香港立法,屆時相信許多朋友都會瑯璫入獄,我等可能成為階下囚的一份子。

想到這裏,筆者不禁流下淚來,中國政府此等卑劣之手段確是令人髮指,企圖將港、澳二地變成中國那樣完全沒有言論自由。直至今日,誇誇其談大國之崛起,卻仍然不相信禁止言論自由是一種比毒奶粉還要毒害的事物,大膽地說,中國人之所以缺乏創意,只懂抄襲別國的產品,其原固便是缺乏了言論自由。我們八十年代後出生的人,大多不懂不知歷史的源流,不知政治為何物,同樣也是因為缺乏了一套良好的教育制度。如果中央繼續大肆插手港、澳的法治精神,就等同將大陸的政治哲學搬來教化人民,把錯的資訊告知人民,即使在專業領域上研究再深,不明事理等同與一隻“豬”的腦袋無異。拼棄言論自由,即是沒有“明天”可言!

未來是由自己一手扼殺,澳門人今天不站起來行動,反對這條惡法的來臨,形同自堀墳墓。
不要問喪鐘為誰而敲,喪鐘正為你我而敲!